据台湾媒体报道,中国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洪孟楷昨日召开记者会表示,县市长选举前仅剩70多天,花莲县傅昆萁县长却因案判刑定谳,然而早在今年8月15日根据“监察院”调查报告显示,本案在审判过程中明显有重大瑕疵争议,包含未让陈诉人表示意见,笔录证据与言词辩论所提证据都不同,连最离谱的证据数量都搞错,“监察院”调查报告要求法院检讨改善,程序上出现如此重大瑕疵,台湾“最高法院”不但没有发回重审,反而做出定谳判决,这已经让民众完全无法相信司法,这样的判决根本就是政治冤案。
据报道,年底花莲县长选举共3人角逐,国民党提名傅昆萁的妻子、“立委”徐榛蔚,民进党提名县议员刘晓玫,以及2014年也曾参选县长落败的黄师鹏。
傅昆萁被控于“立委”任内涉嫌炒作合机股票,遭判刑8月定谳,将入狱服刑,“内政部”依“地方制度法”第79条规定,对傅昆萁解除职务,并报请“行政院”指派代理县长人选,经“行政院”核定花莲县代理县长由“法务部次长”蔡碧仲接任,17日正式上任。
洪孟楷指出,“监察院”调查报告内针对此案特别提出三点重大瑕疵,包括“一、审判长并未就该没收部分进行证据调查,亦未命陈诉人表示意见,对陈诉人诉讼基本权之保障,程序上显有不周;二、言词记载证据有11项,但审判笔录中却载有12项。三、逐一提示证据流于形式。”并且于最终要求法院检讨改正。虽说“监察院”对于尚未定谳的案件不得结案发表意见,但就正因并未注意到是此高度政治敏感的案件,所以“监委”以客观事实心证后做出的报告,更显珍贵。
洪孟楷强调,上诉到“最高法院”主要为法律审而非事实审,本案明显有审判的程序瑕疵,却被视而不见,更让人感到疑点重重。此外,本案“最高法院”审判庭长,竟是过去三岁女童遭受性侵却改判无罪,因而引发白玫瑰运动的法官邵燕玲。不禁让人更加质疑,严重性侵犯案情可被逆转、有明显瑕疵争议审理过程却全案定谳,这样的审判标准到底为何?
国民党认为,傅昆萁县长应该提出“再审”请求,以保障自身权益和捍卫清白;国民党也要求曾提过非常上诉“该提就提”的“检察总长”江惠民,如今看到撕裂社会更造成民众对司法不信任的重大争议,更应该主动提出该案的非常上诉,才能让社会平息争议,还清白者一个公道。
洪孟楷强调,关乎行政首长的判决都能够这样草率,是否想借此操弄花莲选情?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实质正义。
最后,国民党更要呼吁,距离选前不过两个多月,看得出民进党对于各地选情已经无所不用其技在操弄,目的只有一个,不是民进党做得好,而是想方设法让国民党不要当选就好,所以请花莲乡亲更要唯一支持国民党提名花莲县长候选人徐榛蔚,让花莲蓝天不被黑手操弄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