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上午,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通报了5起典型统计违法案件。根据通报,这5起案件系国家统计局在2017年度以及2018年的执法检查中发现。
这些统计造假案件涉及地区分别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国家统计局在通报中对于上述地区的有关专业统计数据均使用了“严重失实”的表述。
其中,2018年1月统计执法检查中,根据有关线索调查发现,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6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特别高。临港经济区工作人员编造并代填代报企业统计数据,指令报送、要求打捆重复报送、要求停产不达规企业继续虚报统计数据,严重干扰企业独立报送。
2017年11月统计执法检查中,根据有关线索调查发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2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家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3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部分企业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特别高。开鲁县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混乱,异常经营企业仍虚报数据;有关部门干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库申报工作,以入库奖励等方式诱导企业违规入库,违法代填代报、指令报送、违规篡改企业统计数据。开鲁县党政领导、相关部门领导对存在的代填代报、指令报送和规上工业统计数据虚假等问题均知情,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纠正。
2017年3月统计执法检查中,根据有关线索调查发现,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2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部分企业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特别高。西丰县有关部门和乡镇代填代报、指令报送统计数据,严重干扰企业独立报送。
2017年7-8月统计执法检查中,根据有关线索调查发现,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2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1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调查发现18家工业企业、6家批发业企业、11家零售业企业2016年年报主营业务收入未达规模以上或限额以上标准,但仍在联网直报平台报送2017年统计数据。高密市有关街道自行编造并上报企业统计数据,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库材料上弄虚作假,有关部门及街道乡镇抵制、阻碍统计执法检查。
2018年3月统计执法检查中,根据有关线索调查发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20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虚报,1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且情节严重。在立案调查外,还根据有关线索核查发现26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1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其中部分企业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特别高。灵武市有关部门非法干预项目单位独立真实报送统计数据,指令企业报送虚假统计数据。抵制、拒绝、阻碍统计执法检查问题突出。地方党政领导以及相关部门领导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重失察。部分企业、单位涉嫌利用虚假统计数据骗取物质利益。
今天,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就“以后会不会曝光更多违法案件?”以及“未来曝光是否常态化?”等问题回答了记者问,该新闻发言人称,这次通报的5起统计违法案件是国家统计局直接核查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情节较为严重。全国人大常委会统计法执法检查组在检查《统计法》实施情况报告中对这5起案件均进行了披露。对此国家统计局不仅要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责任,而且要及时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上述发言人同时表示,未来对于统计造假行为的曝光将走入常态化和制度化:一是制定统计违法案件曝光办法,建立统计违法案件曝光常态化机制。二是在官方网站完善“曝光台”专栏,定期曝光国家统计局立案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超过1年未向国家统计局书面告知处分处理结果的重大违法案件以及已结案的重大违法案件责任人处分处理有关情况,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三是完善统计失信行为通报制度,定期公示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的企业名单,切实强化对统计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