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8月份,全省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9675件,其中,受理投诉4656件,同比增加91.8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2.19万元。
受理的2489件商品类投诉中,热点排名前三的依次为食品类、家居用品类、交通工具类。受理的2167件服务类投诉中,交通运输服务类、销售服务类、餐饮和住宿服务类投诉量居前。8月份,全省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举报698件,主要违法行为集中在广告违法行为、无照经营行为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等。
省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提醒消费者,选购商品前,消费者应对国家的“三包”规定有所了解。一般商品的“三包”有效期为1年,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换货或维修;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维修;超过15日仍在“三包”有效期内,发生性能故障,则进行免费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