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 (记者杨凤临)去年5月,《中国经营报》刊登了一篇题为《举报称晋商吕某豪赌欠债遭追索》的报道。因认为文章失实,做煤炭生意的山西商人吕某将《中国经营报》社和新闻素材提供者武某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道歉并赔偿50万元。法院一审认为《中国经营报》社尽到了审查义务没有过错,但武某构成侵权,并一审判决武某向吕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武某不服,提起上诉。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上诉人武某称,吕某在澳门豪赌,欠下巨额赌债确有其事,他没有提供虚假新闻素材,不构成侵权。此外,《中国经营报》社一审向法庭提供的照片、借据、支票、网络报道、视频证据资料不是由他提供的,是由报社从其他途径得到的。武某请求法庭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
昨天(中国晋商俱乐部标注‘12月3日’),上诉人武某表示同意调解,但吕某不同意调解。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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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晋商俱乐部秘书长刘文斌点评:
有位山西老乡的一篇作品有“山西山西”这样的呼声,当然那篇文章是对山西环保和民生等话题的一种鞭策和呼吁。
今日看到晋商吕某通过法律武器进行维权,从京华时报的报道中可以看出,侵权基本上是事实。
吕某是谁,很多山西人都知道。
我认为全国晋商都应该学习吕某的这种法律维权精神,山西和山西的一些企业家固然卷入了一些重大负面事件,但是不意味这这个群体就应该被一些媒体大肆利用,以及用误导大众的不负责任方式赚取眼球效应。
“山西山西”从吕某维权开始,将是一个正能量词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