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骆惠宁主持召开十一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楼阳生等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改革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是党中央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也是山西省深化改革、加快转型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山西省把这项改革放在建设转型综改试验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大背景下来谋划,在介休市义安镇进行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决定在清徐县徐沟镇等11个经济发达镇推开这项改革。改革的目的是充分激发经济发达镇发展内生动力,发挥其改革示范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
会议指出,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核心,统筹推进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构建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推进集中审批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建立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探索适应经济发达镇实际的财政管理模式、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方式,不断完善基层政府功能,构建符合基层政权定位、适应城镇化发展需求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
会议强调,承担改革任务的经济发达镇要勇于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新路,不断提升改革发展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服务群众效能。试点镇所在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按照省委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考核激励,同时要与党政机构改革有关部署衔接好。省市县三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既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又加强协调指导,帮助解决问题,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