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8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安排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的部署,根据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安排,为做好我省的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明确重点任务,现将我省2018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充分发挥各级减轻企业负担机制的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推动普遍性降费,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加大对涉企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的查处力度,完善涉企收费等清单制度,巩固各项治理成果,以更加明显的工作成效回应社会和企业期盼,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做好企业减负工作,既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各成员单位、各级减负联席机制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明确责任,履职到位。
二是完善清单,依法行政。强化清单制度建设,打造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政策标尺。研究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问题导向,突出重点。要以社会和企业反映突出的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采取解决措施,切实回应社会和企业关切。要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减轻企业非税负担等重点任务,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任务落实。
二、重点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督促各市、县,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减费政策,继续实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巩固好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系列行动的成果,确保各项问题的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全面落实收费清单制度,并实行常态化公示机制,动态调整清单内容。(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牵头)
(二)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落实好国家就重点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相关政策。严格落实规范电网环节收费,提高两部制电价灵活性,推进区域电网和跨省区输配电价改革,扩大跨省区电力市场交易等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相关政策。落实国家网络提速降费政策,督促基础电信企业进一步落实取消手机国内长途和漫游费等降费措施。大力推进连接中小企业的专线建设,简化专线接入手续,开发满足不同需要的流量套餐,进一步提升网络速率、降低资费水平,特别是大幅降低中小企业互联网专线接入资费水平。降低交通、物流领域收费,落实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试点,优惠通行费,落实货运车辆年检年审合并工作等。加强地方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抓紧出台省内天然气短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监管规则,及时开展成本监审,重新核定省内输配价格,切实降低偏高的价格,规范输配企业收费行为,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减轻天然气用户负担。取消、降低部分服务性收费和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质监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巩固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成果。继续完善清单常态化公示和动态更新制度,建立资金台账,对已取消、超标准收取、逾期未返的保证金加快返还。做好涉企保证金清理取消后的相关工作,推动有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在保障必要的行政管理工作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资金的占用。(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四)认真做好涉企有关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按照中央统一工作部署,今年集中开展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各级减负联席机制要把清理规范创建示范工作纳入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范畴加以部署,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做好自查自纠、全面清理等工作。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开“证照分离”试点工作,提升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规范市场领域涉企检查行为。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项目,简化审批程序。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的担保、评估等中介机构收费行为。(省减负联席会议办公室、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山西银监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五)组织开展企业负担专项调查和评估工作。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将开展全国企业负担在线调查,这次专项调查重点是了解企业对减负工作成效、惠企政策落实情况等的感受,通过调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市要积极行动,组织企业做好调查培训和填报工作,逐步扩大调查样本,提升调查质量;要加强重点行业和典型企业分析,进一步摸清企业的负担问题和政策诉求;对企业在调查中反映的具体问题和建议,要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并建立反馈机制。(省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六)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监督作用。各级审计部门要继续将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保证金、检查和罚款等工作纳入审计范围,关注涉企收费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审计发现的问题,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形成督促政策落实和规范涉企行政行为的长效机制。(省审计厅牵头)
(七)严禁乱收费等各类违规行为。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严禁擅自设立收费、检查等项目,严禁超标准、超范围、超时限收费,严禁越权收费、重复收费;严禁各种依托电子政务平台以及行政审批、执法检查等行政职权向企业提供经营服务的行为;严禁违规向企业收取保证金、不按时返还、挪用保证金等行为;严禁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违规收费,严禁行业协会强制企业入会或违规收费;严禁强制要求企业捐赠赞助、订购报刊杂志、强制占用企业财物等各种摊派行为。(省减负联席会议办公室、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财政厅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八)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各市减负联席机制要依托全国减轻企业负担综合服务平台以及企业负担举报机制,及时受理社会和企业举报,结合企业负担专项调查反映出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调查核实,分类予以解决,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相关企业或人员。属于政策不落实的,要责成有关单位推动落实相关政策;确属违法违规的,要坚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予以曝光并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省减负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九)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省、市、县各减负联席机制要通过组织现场咨询、专家解读、政策培训等形式,宣传党和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宣传各地区好经验和好做法。要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将于2018年第三季度组织举办第七届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各成员单位、各市、县减负联席机制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并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省减负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减负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负责总体指导和组织协调,省减负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衔接和督促检查。各市减负联席机制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抓好分工任务落实。请于2018年5月20日前将有关实施方案报省减负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加强工作协同。省、市减负联席机制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密切工作交流,形成分工协作工作格局;要定期向省减负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反映具体工作进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相关建议。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市级减负联席机制要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明确各项重点任务的责任人和时间表,及时抓好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2018年第四季度,国务院减负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将组织开展全国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各成员单位、各市减负联席机制要做好配合工作。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