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记者从山西省司法厅官网获悉,从2018年5月1日起,以设区的市的辖区作为一个执业区域,全省11个设区的市整合为11个公证执业区域,群众办理公证不再局限于县(市)范围内,可到执业区域内的任何一个公证机构办理公证。
据介绍,山西省公证执业区域整合试点工作从2016年已经开始,当年在忻州市、吕梁市进行试点工作。2017年,省司法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转发《司法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山西省公证执业区域调整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此次在全省范围内调整执业区域,是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公证机构执业区域的通知》并经司法部批准,为破解山西省公证发展难题而采取的一项改革措施,其目的在于打破区域垄断,共享业务资源,方便群众办证。实行区域整合后的公证机构要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积极落实公证法律援助、休息日值班、预约办证、上门服务等便民利民的各项措施,让人民群众确实感受到公证执业区域改革带来的成效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