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全省住建领域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并举行。行政审批事项由10项减少为6项,简化保留事项审批流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试行承诺制……省住建厅对相关工作一一进行安排部署。
按照省政府要求,省住建厅制定了《山西省住建领域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总体方案》以及相关配套文件,明确了改革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实施步骤等:在住建部门涉及的10项审批事项中,取消出让土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部分条件试行承诺制,将“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改为政府统一服务事项,全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由10项减少为6项,精简率达到40%。即日起,市县主管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制定配套制度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简化保留事项审批流程。各市住建部门按照“一窗受理、限时办理、快捷送达”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项目收件后一日内转办相关科室,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踏勘并提出初步意见,七个工作日内完成上会研究、出具审批意见。
试行承诺事项容缺审批。住建领域先行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部分条件试行承诺制。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在主件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对于一些次要条件或手续副件,由企业做出书面承诺,进行容缺处置。
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此次改革中,有3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统一服务事项,即在供地前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服务,供地后企业不再办理行政许可。全面改革中介服务管理,特别是要打破地域限制,清除市场壁垒,构建全省统一、开放有序、服务优良的招标代理、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市场。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市主管部门要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强项目审批、建设、验收全过程监管。充分运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和“红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成本,强化守信践诺约束。(晋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