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盐务管理局获悉,长治市政府于2012年在全省率先创建“食盐安全示范城市”,连续4年由市、县两级财政拨出专款,对全市10个县58个乡镇1477个行政村的82.9万人口实施碘盐补贴,累计拨付碘盐补贴专项资金423.6万元。
长治碘盐补贴由市财政、县财政和个人共同出资,主要针对农村地区。具体为:按照每人每年3公斤的标准补贴供应,规格为500克/袋绿色纯天然精盐6袋,每袋1.5元,每人每年9元钱。沁县、平顺、壶关、黎城4个县由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3元,县财政相应补贴3元,个人承担3元。沁源、武乡、襄垣、屯留、长子、郊区6个县(区)由县(区)财政拨付专款,每人每年6元,个人承担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