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600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是去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六件民生实事之一。1月17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截至2017年11月底,山西省全年新建600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已全面完成,向全省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新建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是省委、省政府为农村留守、空巢、高龄老人送上的“暖心红包”。2017年新建600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后,省民政厅迅速制定行动方案,明确了新建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补助资金标准,各市也纷纷出台行动方案,制定措施,细化任务,全力加以推进。省民政厅先后于3月8日、10月12日在晋中市和运城市召开全省建设现场会专题部署,强力推进。同时,我省各级及时下拨资金,省级补助资金3600万元、市级补助资金2400万元,共计6000万元已于当年全部下拨到位。为了加快建设进度,省民政厅采取月催季报、持续跟进的措施,督促各市抢时间、抓落实、赶进度,并于11月成立5个督查组对完成情况验收督查,确保民生实事落到实处。
在实际运行中,山西省鼓励全省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先行先试,探索多样化运行模式,涌现出老年协会自我管理型、委托运营型、经营方式拓展型、整合资源共享型、设置公益岗位型等不同运行模式,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帮扶活动,使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成为农村留守、空巢、高龄老人的温馨家园。
为了实现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长效运行和规范管理,2017年6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通知》,对已建成的照料中心的运行费用依照分类实行差别补贴,补贴费用由县级财政承担。原则上不提供用餐的,每年补贴不低于1万元;提供用餐的,每年补贴不低于3万元,补贴标准由各地确定;对日间照料示范村,以奖代补,省级每年给予1万元奖励,用于运行费用,通过差别补助、鼓励先进,推动全省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实现长效运行。
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省建成的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已超过5000个。今后3年,我省每年还将新建600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到2020年,符合标准的农村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将覆盖60%以上的农村社区,进一步增进老年人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