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推进连片特困地区脱贫致富的一项重要强农惠农政策。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为切实提高贫困地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连续两年提前启动下一年度退耕还林,重点在全省58个贫困县25度以上坡耕地实施,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各级政府强力推进、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坚持把退耕还林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起来,促进生态和生计统一、增绿与增收同步,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退耕的积极性。全省新一轮退耕还林扎实推进,成效显现,成为林业生态扶贫的骨干项目,贫困地区农民脱贫增收的希望工程。
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163万亩计划任务提前一年全面完成,呈现出提前启动、提高补助、提早兑现、提前完成的明显特点,在全国独树一帜,得到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的充分肯定,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涉及全省11市84个县,其中贫困县52个,安排任务147.52万亩,占全省总任务的90.5%;涉及农户26.74万户,人口83.21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退耕面积54.14万亩,贫困户8.04万户,人口23.24万,户均增收4376元、人均增收1514元。
提前启动的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提前部署,进展顺利。2017年11月,省委书记骆惠宁作出批示,要求2018年退耕还林的步子应再大一些,务必把前期工作搞扎实。在省政府的统一协调下,极大地推动了任务申报工作,向国家上报2018年退耕还林任务需求195万亩。目前,各县正在落实地块、签订合同,为春季造林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在新一轮退耕还林中,广大退耕农户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通过4条渠道获得收益:
政策性补助增加收入。新一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直接到户,农户每退一亩可分5年获得现金补助1500元,其中国家补助1200元、省级补助300元。
造林务工增加收入。为最大限度增加农户收入,山西省出台了《关于扶持发展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意见》,搭建起群众参与生态治理、获取劳务性收益的平台。贫困人口通过加入合作社,在合作社组织下参加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获得稳定的劳务收益。按照种苗造林补助每亩800元的45%用于劳务、参与造林的贫困人口可获得60%的劳务收入测算,贫困人员通过参与合作社造林,可获得劳务性收入。
产业化发展增加收入。山西省退耕还林地立地条件明显优越于荒山荒坡,是发展经济林的好战场。根据新一轮退耕还林不再限制生态林和经济林比例的政策,山西省大力鼓励退耕农户发展经济林,因地制宜种植干鲜果,面向市场发展新优特。目前实施工程建设任务重,核桃、仁用杏的种植比重占到30%以上。为了推动经济林产业化发展,组织开展了“京企入晋”系列活动,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农民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采取“一个企业发展一个树种、一个树种建立一个基地、一个基地带动一方百姓”的模式,充分发挥企业一头联市场、一头联农户的市场主体作用,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的实现路径,提高农户经营性收入。
资产性运作增加收入。积极推进林业资产性收益试点,充分发挥退耕农户的林地资产优势,引导退耕农户加入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可以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可以是家庭林场,组建以股份制为基本特征的合作经济组织,让有资金实力和办企经验的能人带着农民共同开发,让广大农民以股本分红的形式获得资产性收益。目前,省林业厅已经在大宁、隰县、兴县、临县、石楼县、岢岚县、代县、岚县、蒲县等9个县铺开试点工作,为全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