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召开十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东于煤业采矿权和股权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担保情况概述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集团东于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于煤业”)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太原分行”)申请敞口授信额度3.4亿元,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集团锦富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富煤业”)拟向兴业银行太原分行申请敞口授信额度5.7亿元,山西美锦集团锦辉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辉煤业”)拟向兴业银行太原分行申请敞口授信额度2.9亿元,公司拟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兴业银行太原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并追加自身持有的东于煤业100%股权质押,与兴业银行太原分行签订《非上市公司股权最高额质押合同》。同时,子公司东于煤业拟将其持有的采矿权作为抵押,与兴业银行太原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