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因存在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贴现资金转存保证金后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利用承兑贴现业务虚增存款规模的违法违规事实,被处以罚款70万元。
作为相关当事人,时任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零售部副经理贾勇、时任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产品经理赵晓鹏、时任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御河西路支行行长司敏,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