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长治市委作出决定,追授潞州区人民法院原一级法官韩旭辉同志“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以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市党员、干部在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长治实践中挑重担、当先锋,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韩旭辉,男,汉族,长治市上党区人,1963年7月出生,1980年8月参加工作,200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潞州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2023年3月8日晚,在准备第二天的开庭工作时,因劳累过度、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3月9日不幸去世,终年59岁。
韩旭辉同志一生奋斗在基层司法第一线,对党忠诚、司法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时刻把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将对党的忠诚体现在了对法院事业的奉献上。他将庭审现场搬进乡村社区、田间地头,用脚步丈量人心,始终将心比心、“如我在诉”,逐步形成了“五先”(先坐旁听席再坐审判椅、先敲农家门再敲小法槌、先理家务事再释情与法、先摸准良心再倾听民心、先上公正轨再开效率车)工作法,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可和法院干警的推崇。他坚守审判一线,秉持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坚持既讲法理、也讲情理,先后办理调解各类案件3000多件,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为推动基层治理水平提升奉献了全部心血。他恪守司法良知、严守纪法红线,不为人情所困、不被金钱所惑,所承办的案件无一起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用实际行动捍卫原则底线,用高尚节操铸就司法之魂。
韩旭辉同志坚持把政治忠诚铸进灵魂、把职责使命扛在肩上、把职业操守植入血脉、把人民冷暖挂在心头,是新时代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务实担当、清正廉洁的先进典型,是全市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奋勇争先的优秀代表。他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充分彰显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先锋形象,为全市党员干部树立了光辉典范。
市委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韩旭辉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真心爱党、时刻忧党、坚定护党、全力兴党,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做与党同心、政治过硬的党员干部;学习他扎根基层、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坚持人民至上,践行为民宗旨,用实际行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学习他坚守公正、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始终保持共产党人光明磊落、忘我奉献的光荣传统,以崇法的精神、为民的情怀和专业的素养在法治之路上彰显勇毅和担当;学习他大公无私、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坚持为党尽忠、为国尽职、为民尽责,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风范传递正能量,做一名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韩旭辉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同推动长治市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通过多种方式把学习引向深入。要引导党员干部以先进为标杆、以典型为榜样,学出忠诚、学出担当、学出干劲,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凝心聚力促发展,立足岗位作贡献,大力发扬“四敢”精神,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全面推动长治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长治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