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晋商获悉,山西汾酒公告,公司收到独立董事樊三星、王超群、张远堂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期限已满六年,根据相关规定,三人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他们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此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少于法定人数,亦未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补选工作。
樊三星, 汉族,1955年10月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山西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历任山西省外经贸厅外资处副处长,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处处长,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副行长,兴业银行太原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兴业银行总行业务巡视员等职务,现已退休。熟悉经济金融业务管理,商业银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等.北京泽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超群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法律硕士。曾担任潞安环能(601699)、太原财融资产管理公司、深圳科特独立董事;现担任山西省国资委、潞安集团、永泰能源、沁和能源、霍州煤电、海德股份等数十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蓝焰控股(000968)、紫林醋业独立董事,长治银行监事以及山西祝融万权(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合伙人等。现任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元堂,汉族,1954年10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华润雪花啤酒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盈科律师事务所企业投融资并购重组律师团队首席专家,“远堂资本学院”创始人和主讲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亚太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国行为法学会和点睛网等法律教育机构客座教授.
壹晋商还获悉: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军先生提议,于2024年9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议案: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乔志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许瑞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现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乔志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乔志龙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乔志龙,男,1976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政工师。历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朔州区域管理委员会党总支书记、主任,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同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山西华新同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山西华新同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