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地省级农商行即将出现,内蒙古自治区选择了省级农商行的模式。
近期,内蒙古农商行筹建工作小组、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93家内蒙古农信法人机构及其发起设立的26家区内村镇银行联合公告称,这120家涉改机构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内蒙古农商行。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官网里的名称已经改版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不过该网页的版权所有依然显示“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家农村信用社最早可追溯到1951年,即敖汉旗贝子府农村信用合作社成立。2005年8月,按照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统一部署,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被授权履行对全区农信社“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
该区农信现有法人机构93家,其中农商银行37家、农村合作银行3家、统一法人社53家,营业网点近2200个,村级助农金融服务点8600多个,员工近3万人,全渠道有效客户突破1000万,是全区资产规模最大、
支农支小力度最强、营业网点最多、服务网络覆盖最广的地方性金融机构。
截至2023年末,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资产规模8418亿元,各项存款余额672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4361亿元。
与其他多地省联社改革不同的是,内蒙古省级农商行还将吸收26家村镇银行,包括呼和浩特市赛罕金谷村镇银行,内蒙古托克托立农村镇银行,武川立农村镇银行,呼和浩特金桥河套村镇银行,土默特左旗金谷村镇银行等。
另一地将村镇银行直接纳入省级农商行的为辽宁。6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显示,同意辽宁农商行吸收合并辽宁的其他25家农商行、11家村镇银行等。
“很多地方先将村镇银行并入了农商行,然后再由省农商联合银行、省级农商行或未改制的省联社管理。相较而言,通过让村镇银行参与设立省级农商行,这种方式更为迅速,较为直接。”有分析人士称。
中国农信系统存在的一大问题是法人小、高管层权力大、管控难。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农信机构共计2000多家,总资产规模在50万亿元左右。这样算下来,平均下来每家机构的规模不到250亿元,甚至有些小银行的规模仅几十亿元。
“有些地方法人机构小而散问题突出,金融服务质效不高,高风险机构数量较多。统一法人有助于快速减少高风险机构数量。”一位资深人士称。
截至目前,有浙江、江苏、辽宁、河南、山西、四川、广西、海南、内蒙古等地的省级联社已/正完成改革。其中,有多地选择了农商联合银行,海南、辽宁、河南、内蒙古选择了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