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37周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档案服务能力,提高档案法律意识,9月4日,市档案局、档案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37周年纪念日活动。
活动中,市档案馆与市委史志研究室、团市委、市保密局、市司法局等签订了“档案+”合作共建意向书,就共同开发利用档案资源、挖掘吕梁精神内核、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涉密档案解密事宜、档案法制宣传等方面签订了合作共建要点,与各单位开展深入合作交流;接收了市档案馆退休干部、山西省书法协会高茂录先生所写关于档案工作的书法作品十幅,内容涉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批示指示、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历史上的兰台典故等重要内容,并为“情系兰台 与法同行”在线答题和国际档案日主题征文获奖人员进行了颁奖,获奖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
此次活动的举办,不仅提高了市民对《档案法》的知晓度和档案意识,也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档案是历史的见证、社会的记忆,对于传承文明、服务社会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价值。同时,也激励着档案工作者们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严谨的态度,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升档案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吕梁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档案支撑,共同书写吕梁市档案事业发展的崭新篇章。
下一步,市档案局、档案馆将继续开展档案宣传进社区活动,并在市区步行街和市直各单位电子屏发布档案法律法规相关内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知识,使社会各界群众更好地了解档案工作。(记者 梁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