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财政厅下达今年第二批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奖励经费共12708万元(含税),支持山西大学等58所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及企业引进659名博士、71名博士后研究人员,其中博士每人补助一次性生活补贴10万元,科研经费5万元;博士后研究人员每人补助一次性生活补贴20万元,科研经费10万元。
根据《奖励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晋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来晋工作是指省内外博士毕业生毕业后、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进入省属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国有企业工作(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并且双方签订5年及以上期限聘用合同(劳动合同)。
《办法》明确,引进人才工作不限形式,用人单位可采取人才自荐、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招聘、与中介平台机构合作引进等多种灵活便捷形式。用人单位在办理完聘用手续且引进人才到岗后,应按季度分批向省级主管部门报送申请奖励资金的有关材料,包括《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表》,引进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一次性生活补贴应缴纳税额等。
自2017年此项政策实施以来,省财政已累计下达博士、博士后来晋工作奖励经费10.7亿元,共吸引6300多名博士、博士后来山西省高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等单位工作,强化了山西省青年人才队伍、优化了山西省人才领域结构、打通了人才交流渠道、增强了山西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吸引力。(任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