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几乎所有的行业、企业都在谈论合伙人机制。合伙人机制其实是一种强调共创、共享、共担的管理机制,是平台化战略在组织层面的体现。合伙人与公司在合伙人机制下成为事业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双方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合伙人机制有效破除了大企业的两大通病:层级臃肿、部门间壁垒森严。
公司进行合伙人机制设计需注意三个关键方面:
第一,明确公司实施合伙人机制的目的。
不同于阿米巴改造聚焦于公司内部的经营思维,合伙人机制是着眼于产业的创业者思维。合伙人机制旨在为公司导入优秀的人才和产业资源,使得公司在横向扩张和纵向延展成为可能,通过“运营分利”实现“战略获利”,通过短期内利益的让渡实现业务规模和公司体量的大幅提升。
第二,明确合伙人与公司的责权边界。
京瓷的阿米巴经营借助管理会计工具,在内部实现模拟结算,并没有从本质上改变员工与组织的关系。但合伙人与公司则是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双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的设计过程中,需明确合伙人单位的能力要求、经营权限、标准(分级)。一般来说,合伙人独立承担业务相关的各模块,背负业绩指标与市场压力,平台主要提供辅助支撑功能,给予合伙人规范化的各种支持和服务。
第三,设计与责权匹配的分利机制。
根据责权利对等的原则,明确责权的基础上,需要建立有效的合伙人分利机制,明确合伙人利益分配,充分调动各级合伙人的积极性,进而带动公司业务体量的提升。
首先,进行业务链条的梳理:沿着业务链梳理公司各业务流程,挖掘业务开展的具体资料和信息。包括市场信息的引入、市场开拓、业务开展等等。
然后进行公司财务状况进行详细核算,对最终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明确现有业务的收入、成本、费用项。明确各业务回款周期,计算各业务利润率,用于后期分利测算。
合伙人作为独立的业务单元,实行独立核算。总部平台向合伙人提供品牌、管理、资金、财务、人力等方面的支持,并收取平台管理费用。合伙人根据贡献和承担的职责,分享市场开发收益,合伙人与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比例,一般在保证公司合理盈利水平基础上进行一定程度的让利,两者共同分享项目利润。同时内部可设置跟投制度、股权激励制度进行合伙人利益捆绑与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