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言之有物科技有限公司因当事人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被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罚款 30000 元;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半导体激光治疗仪(批号:20220101,规格型号:RG-BDT-9000)1 台)。
根据公告内容,对当事人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进行详述。
山西言之有物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罚款 30000 元;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半导体激光治疗仪(批号:20220101,规格型号:RG-BDT-9000)1 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