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现房销售以来,海南已有8万套住房(含安居房)实现了所见即所得。”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2020年3月,海南发布《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通知》。此次政策明确,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房实行现房销售制度。2020年5月,《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本地居民多套住房限购政策及现房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政策明确,在2020年3月8日后(含3月8日),通过出让取得的土地建设的商品住宅,实行现房销售制度。
这也使得海南成为全国首个省级出台现房销售政策的省份。
实施现房销售制度4年多,经过压力测试、企业适应、市场磨合,第一批现房交付的商品住宅项目已于2022年陆续上市。安徽等省市曾专门组织人员赴海南考察现房销售制度的实施情况。
7月21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其中也提到,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
那么,海南实施现房销售制度4年来究竟取得了哪些方面的社成效?有哪些经验值得外界借鉴?最近,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近日就此专访了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海南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
8万套住房实施现房销售
海口现房销售楼盘。陈标志/摄
中国房地产报:请简单介绍一下海南现房销售制度的实施情况,截至目前有多少项目实现了现房销售?
海南省住建厅:2020年3月,海南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现房销售制度,成为全国第一个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实施该制度的省份。自实施以来,全省新出让土地均实施现房销售,累计有8万套左右的住房(含安居房)实施现房销售。
从实施效果来看,商品住房现房销售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推动解决预售制度所带来的质量投诉、合同纠纷、项目烂尾等一系列问题,有效保障了购房者合法权益,有力防控了房地产市场风险和积极推动了行业新技术新工艺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中国房地产报:海南在全省范围推行现房销售制度,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制度体系,涉及项目多、社会面广,是否需要多方面的政策协同,才能保障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
海南省住建厅:在健全现房销售制度体系方面,海南注重政策“叠加”效应。2020年3月7日,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通知》,明确实行现房销售制度。
同年5月22日,海南省住建厅印发通知,明确本地居民多套住房限购政策及现房销售有关问题。接着又出台安居房建设法规政策文件,大力推进安居房建设,全面实施现房销售制度。
与此同时,海南又同步完善配套政策和标准,先后出台了《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海南省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标准》《海南省安居房建设技术标准》等一系列政策和标准。
中国房地产报:如何加强政策落地监督管理,又有哪些方面的创新举措?
海南省住建厅:加强政策落地监督管理,我们试点推行“交房即交证”举措。加强指导督导,确保市县和企业在规划设计和施工建设全过程严格执行新政策、落实新标准。
在土地出让、建设、竣工验收等环节,加强对实施现房销售制度项目的监管。比如儋州市将现房销售项目资金纳入监管范围,直至项目具备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条件,能更好地保障购房者权益。
另外,鼓励群众参与监督,组织开展安居房项目“工地开放日”活动,消除预选房对象对项目工程质量的担忧和疑虑。“交房即交证”试点,有力提升了现房销售制度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防控风险是政策初衷
中国房地产报:实施现房销售制度的初衷是推动当地房地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那么在服务市场主体方面,你们做了哪些工作?
海南省住建厅:切实保障政策措施的落地见效,需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行政策执行闭环管理。
一方面优化审批流程,为企业服务“提速”。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动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立项审批“三统一三同步”、施工图审查“多审合一”、勘察设计成果数字化交付与审查、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联合验收、“多测合一”、AI智能辅助企业高效完成项目申报、水电气网视联合报装等改革措施落实落地。
另一方面用好制度创新成果,服务企业提升开发建设效率。通过实施“土地超市”、推动“拿地即开工”、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优化联合验收程序等多项政策叠加闭环,大幅加快工程项目建设速度和销售节奏,有效降低实行现房销售制度带来的财务成本增加等问题。
比如,海口万科金域仕家、三亚崖州万科金色里程、金色家园、保利栖悦等7个安居房项目,工期从常规的24个月以上缩短为11个~14个月,从拿地到竣工验收具备销售条件仅用了一年左右。
中国房地产报:购房群众最担心的是遇到“烂尾楼”风险,海南推行现房销售制度4年来,你们认为在杜绝购房风险、防控房地产市场风险等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海南省住建厅:从改革成果来看,商品住房现房销售制度的实施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有效保障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有力防控了房地产市场风险。另外,现房销售制度也积极推动了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的发展和运用。
首先,具有十分显著的社会效益包括:购房群众可以直观了解房屋的现状、“所见即所得”“质价相符”的优势特性,有效杜绝了群众购买“烂尾楼”的风险,基本消除开发商提前违规销售行为,极大地减少了“货不对板”等购房纠纷,并倒逼开发企业更加注重提升住宅品质,完善设施配套,以满足客户需求。
其次,可消除当前房地产市场信贷、烂尾及管控三大方面潜在风险。现房销售对开发商的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可将一些资金链脆弱的中小房企以及“高杠杆、高负债、高周转”的企业“挤出”市场,也就是说由市场来“优胜劣汰”,促进房地产企业向“提质增效”转型发展。
第三,有力推动海南建筑业向智能化、生态化、装配式转型升级。如,海口市碧桂园美舍仕家安居房项目,采用“全砼外墙+铝模”等新型建筑施工工艺,叠加“机器人+BIM+装配式”建造方式,打造了样板项目。又如,三亚万科临春安居房项目采用铝模、爬架、制内隔墙、叠合板、精装修、园林等进行多空间、多专业、全方位的穿插施工方式,极大提高项目工作效率。
海南省坚持“房住不炒”,持续推进现房销售制度改革落地见效。目前,海南正全面推进这项制度改革,坚持“稳”的基调,保持坚定房地产市场调控方向;加强督促指导和服务,推动政策更好落实落细落稳;持续完善配套制度,更好地发挥政策支持效应,推动房地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