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晋城市医疗保障局曝光2024年第四期典型案例。具体案例如下。
高平市正康大药房第七分公司
2024年7月,在山西省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中发现,高平市正康大药房第七分公司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该药店存在超医保目录限制、处方不规范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8085.03元。
依据2024版《晋城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高平市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机构改正其违法违规行为;2.责令该机构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给予30%违约金处罚,共计49510.54元。
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8085.03元和违约金11425.51元已全部追回。
高平仁爱医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在晋城市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暨市级抽查复查中发现,高平仁爱医院有限公司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该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中医康复理疗过度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3470元。
依据2023版《晋城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高平市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机构改正其违法违规行为;2、责令该机构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给予1倍违约金处罚,共计66940元。
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3470元和违约金33470元已全部追回。
陵川县附城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6月,陵川县医疗保障局在上级部门移交线索核查中发现,陵川县附城镇中心卫生院2018年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该院存在“2018年未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造成冒名就医”的违规行为,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170.35元。按照2018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陵川县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损失医保基金3170.35元,并处以5倍违约金处罚,共计19022.10元顶格协议处理;2.同时该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线索移交县纪检部门,所涉嫌公民个人违规违法问题移交公安机关。
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170.35元和违约金15851.75元已全部追回。
沁水县东方医院
2023年12月,在联合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暨市级抽查复查中发现,沁水县东方医院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该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超标准收费、限制性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5003.08元。依据2023版《晋城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沁水县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责令该医疗机构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给予1倍违约金处罚,共计30006.16元。
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5003.08元和违约金15003.08已全部追回。
沁水县武安创伤医院
2023年12月,在联合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暨市级抽查复查中发现,沁水县武安创伤医院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该定点医疗机构存在限制性用药、串换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764.54元。依据2023版《晋城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沁水县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责令该医疗机构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给予1倍违约金处罚,共计25529.08元。
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2764.54元和违约金12764.54已全部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