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随着我省首部规范数据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山西省数据工作管理办法》正式印发,我省数据事业开启统筹规范、协同共治的全新发展阶段。
《山西省数据工作管理办法》重点围绕数据要素、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山西、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据安全6项数据核心工作,聚焦部门协同、制度布局、生态构建、项目建设、保障支撑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共8章53项条款。
《管理办法》总则部分从我省数据工作宏观层面进行工作职责划分,建立省数据局统筹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工协同的“一盘棋”工作机制。聚焦数据工作七大主要领域进行了统筹规范,其中,数据要素章节聚焦数据“聚、通、融、用、安”等关键环节发展,数字基础设施章节提出要加强网络、算力、数据、融合等基础设施建设布局,数字山西章节提出通过统一规划、统一项目管理等举措加强集约共建,数字经济章节明确要特色化推进全省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数字社会章节围绕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公共服务数字化架构了省市县乡协同的数字共治体系,数据安全章节提出了全省数据安全的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