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客户端综合报道 曾经荒废的老房子,摇身一变成为样板民宿;荒沟、荒滩变成鱼肥蟹美的经营用地,村民每年能拿到分红;闲置的宅基地成为村史馆……这几年,乡村发展的新业态正在悄然拓宽着村民的增收路,大变样的小村子,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村民回乡就业、创业。2023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77元,增长8.3%,增幅高于全国、高于城镇居民。
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过程中,我省紧紧围绕赋予农民更充分的财产权益、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扎实做好确权、稳步推进赋权、有序实现活权,全省农村集体经济持续提质增效。
积极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资产参股等多样化发展途径,鼓励村村联合、村企联合、抱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因地制宜探索文旅康养、生产服务等发展方式,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财产权利多种实现形式,坚持集体发展与成员增收兼顾,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阳泉市正在加速成为改革促乡村全面振兴的市域样板。2023年,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9亿元,其中经营性收入达到5.44亿元,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下村基本消除。平定县东回镇、郊区旧街乡成为全省仅有的两个国家级整乡镇试点。平定县鹊山村入选全国首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案例。盂县持续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建设,全县违规开支、基层信访出现了“双下降”,集体收入、群众满意度实现了“双提高”;农村集体资产总额达到35.46亿元,累计实现按股分红3265.26万元,惠及6839户集体成员。
2023年,太原市年收入30万元、5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分别达到87.9%、63.8%,均为全省第一。万柏林区被确定为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试点,制定了“十备六审三把关”工作机制,有力有效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应进尽进”。截至目前,在省平台公开交易58笔,成交金额6446.34万元,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今年,我省继续实施集体经济壮大工程,结合“千万工程”示范创建,培育打造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以上村300个以上、30万元以上村2500个左右。同时,完成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省试点任务,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
盛夏时节,万物丰茂。三晋沃野,生机盎然,田间苞谷正旺,处处瓜果飘香。让我们继续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奋力书写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壮丽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