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7月9日讯(记者 胡劼)又一家民营券商加速“投入”国资怀抱。
蓝鲸新闻记者关注到,近日,湘财股份(600095.SH)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发生变动。新湖控股、财商实业、浙商资产、浙商特资等企业签署《合作协议》等文件,杭州金新执行事务合伙人拟由新湖控股变更为浙商特资(浙商资产全资子公司),浙商资产计划通过控制杭州金新及财商实业,取得湘财股份17.49%的相应权益。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直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增减,亦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浙江国资将在控股浙商证券的基础上参股湘财证券,实现对券商牌照的“一参一控”。
业内分析人士表示,湘财股份引入浙江国资,有助于促进行业整体盈利能力和专业服务能力的提升,与浙江国资进一步形成业务协同优势,通过构建特色化发展路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固和提升自身地位,有利于湘财股份长期高质量发展。
财商实业有权提名2名董事候选人
本轮权益变动的前提在于浙商资产与湘财股份的控股股东新湖方的债转股变化。浙商资产与新湖方此前开展债权性质的合作项目,但截至今年6月30日,新湖方尚欠浙商资产31.4亿元、浙北资产1.54亿元的债务,上述债务合计32.94亿元。因此各方拟将原先的债权性质合作转化为股权性质合作,使得浙商资产通过控制杭州金新及财商实业从而享有湘财股份17.49%的相应权益。
公开信息显示,浙商资产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设立的省级资产管理公司,控股股东为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是全国首批5家、浙江省内第1家省级资产管理公司,主体信用评级AAA,注册资本71亿元。
记者关注到,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湘财股份股东结构的变化。其中,公司股东新湖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中宝”)控制公司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由59.40%减少至41.91%;杭州金新执行事务合伙人浙商特资为浙商资产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浙商资产控制公司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为17.49%。通过对应表决权益可间接参股湘财证券。虽然持股比例有下降,目前来看,新湖控股仍为湘财股份实控人。
另外,董事会构成也随股东结构发生变化。公告显示,根据约定,自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2个月内湘财股份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增加董事会席位至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的相关议案。上述6名非独立董事中,财商实业有权提名2名符合资格要求的董事候选人,董事经履行湘财股份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程序后任职。
需注意的是,公告显示,本次权益变动前,新湖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1,192,111,893股,占其所持股份的70.19%,本次权益变动后,新湖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动,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变为99.48%,质押比例较高。
浙江国资将实现券商牌照“一参一控”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浙江国资将在控股浙商证券的基础上参股湘财证券,实现对券商牌照的“一参一控”。
此外,浙商证券还在推进国都证券的并购案,有望成为后者控股股东,该并购案被外界视作浙商证券迈向中大型券商行列的重要一步。
湘财股份子公司湘财证券业绩表现较好。财报信息显示,2023年,湘财股份实现营业收入23.21亿元,归母净利润1.19亿元,分别同比增加-33.98%、136.60%。旗下湘财证券实现营收净利双增,报告期营业收入14.85亿元、归母净利润2.44亿元,分别同比增加37.98%、523.44%,其中,投行业务有大幅提升,实现营业收入1.58亿元,同比上升77.70%,实现营业利润0.57亿元,同比上升 61.46%。
此次浙商资产的注入,将有助于湘财股份提升其在投行业务、资产管理、财富管理等领域的业务竞争力。
此前,证监会表态,支持头部证券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做优做强;鼓励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经营,结合股东特点、区域优势、人才储备等资源禀赋和专业能力做精做细。本次湘财股份与浙商资产的合作,正是该政策导向的具体实践。
湘财股份表示,引入浙江国资,既能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并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又能借助浙江省属国资的股东背景优势,助力湘财在业务资源、融资渠道、资本实力、行业评级、品牌影响力等方面获取更优质的资源,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并保障上市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业内分析人士表示,“湘财股份引入浙江国资,有助于促进行业整体盈利能力和专业服务能力的提升,与浙江国资进一步形成业务协同优势,通过构建特色化发展路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固和提升自身地位,有利于湘财股份长期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