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山西省近日发布《关于同意撤销或更名部分普通中专学校的批复》,同意撤销或更名部分普通中专学校。具体内容如下:
同意
太原铁路机械学校和山西省工贸学校合并办学,合并后校名为太原铁路机械学校,办学层次、管理体制、隶属关系不变,同时撤销山西省工贸学校建制。
同意
山西省好艺中等专业学校并入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撤销山西省好艺中等专业学校建制。
同意:
撤销山西省物流技术学校建制,办学资源并入山西职业技术学院;
撤销太原幼儿师范学校建制,办学资源并入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撤销阳泉市工业学校建制,办学资源并入阳泉职业技术学院;
撤销晋东南会计学校建制,办学资源并入长治职业技术学院;
撤销朔州市农业学校建制,办学资源并入朔州职业技术学院;
撤销晋中市供销学校、晋中市农业学校、晋中市财贸学校建制,办学资源并入晋中职业技术学院。
同意:
撤销山西省财政会计学校、运城市银海外语学校和山西省航空(基础)学校等3所学校建制。
同意:
山西省雁北煤炭工业学校更名为山西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阳泉市文化艺术学校更名为阳泉市综合中专学校。
山西省要求,太原、阳泉、长治、朔州、晋中等市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厅、省妇联要做好撤销或更名学校的相关后续工作,妥善处置国有资产,按规定及时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