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山西晚报记者从交通部获悉,此前,交通运输部制定了《农村道路客运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目前我省已将农村客运运营补贴下拨给各市,直接发放给农村客运经营者。
据悉,上述《指南》中明确了保障农村道路客运服务的基础要素要求,从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客运车辆、从业人员、客运站点等方面均有规范;运输组织部分主要从运营模式、班次调整、运力投放、预约响应、重点时段运输保障、线路调整或暂停等方面提出要求,保障农村道路客运可持续运营服务;运营服务部分主要从服务监督、服务设施、车容车貌、旅客转运、服务价格、特殊群体优待、客运信息查询等方面提出要求,保障农村道路客运服务质量等。
山西晚报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我省全省乡镇已100%通客车,建制村通客车率为99.9%,群众“出行难”问题总体上得到妥善解决。近年来,由于市场因素的影响,部分客运经营者较为困难。为此,国家及省里出台相关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区分农村客运、城市公交等经营性质,给予燃油补贴,缓解运营成本压力。据悉,去年5月,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已联合印发了《关于明确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晋财建〔2023〕65号),农村道路客运资金费改税部分以最新道路运输年报统计数据车辆数为基数按比例下拨各市及六个体制型省直管县,直接发放给农村客运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