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对太原六味斋实业有限公司、山西淡定食品有限公司、清徐县熟肉店等生产企业及小作坊进行了督导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相关要求。
太原市市场监管局要求,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购进合格的原料肉,留存原料肉进货查验“两证一报告”记录,落实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制度,严格按照GB2760标准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按照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组织生产;同时,严把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与此同时,基层监管部门应深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聚焦预制调理肉制品、复合肉卷等重点产品,深挖源头线索,聚焦肉类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重点整治,帮助企业不断提升产品质量管理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据悉,截至目前,太原市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共开展监督检查439家(次),接到举报3起,核查3起。问题主要集中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贮存及交付控制、食品添加剂管理和食品安全自查等方面,已全部责成企业整改到位。共组织肉类产品抽检41批次,其中不合格1批次,正在进行核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