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出通知,开展
2024年第二批
海南省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工业)
申报工作
最高给予
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奖励对象为在海南生产经营的先进制造业和油气开采企业(指纳入《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分类目录》的制造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同时申报企业产值纳入海南省统计,年产值于2023年首次突破相应奖励规模;申报时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欠缴税款,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对2023年度产值首次突破3亿元的先进制造业及油气开采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突破5亿元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突破15亿元的,给予15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突破30亿元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突破50亿元的,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企业在“海易兑”系统中填写、上传申报材料。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属地企业申报材料初审,省工信厅对初审通过的企业复审。审核结果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和“海易兑”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省工信厅按相关程序申请核拨经费。
各符合条件的企业于6月30日前在“海易兑”系统中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视为放弃本次奖励。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与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不能重复享受,勿重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