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4年前找我打过借贷官司的小张打来电话咨询P2P平台诉讼案件,他给我发来一份最高院的民事裁定书,案情和判决大致如下:
1、2016年9月至2020年9月,原告通过注册“悟空理财”APP的方式,使用玖富普惠平台“投资”服务功能,经被告玖富公司撮合共出借多笔款项。
2、在出借环节,原告需通过点击“同意并确认出借”的方式和被告签订《出借咨询及管理服务协议》在内的相关协议及文件。
3、截止2020年11月30日,原告账户仍显示有43432.89元借款本息无法归还。
4、原告提起本案诉讼,请求判令玖富公司偿还借款本息43432.89元。
5、原告认为:其将自有资金充值到银行的存管账户,玖富公司将资金借给不特定的第三人;玖富公司未取得国家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没有进行风险提示,没有向原告提供借款人信息;双方产生民间借贷的合意。
6、玖富公司认为,双方是居间中介服务法律关系。
7、法院判决原告败诉。
原来是他爱人几年前也曾在上述裁定书中类似P2P平台上出借了20余万元资金,后来一直没有回款,想知道是否可以起诉平台把钱要回来。作者律师,笔者为裁定书中的原告和小张在遇到借贷纠纷时第一时间采取法律途径解决深感欣慰。在了解小张家的出借情况后,笔者给出了初步建议,首先要确定所出借的平台是否是合规P2P,如果是没有涉及资金池和自融的合规P2P平台,回款方式一般是由平台根据债权情况出具回款方案,或者也有个别像上述裁定书中的原告出借人那样,希望以民事起诉平台的方式进行回款。小张正是看到其他平台出借人败诉的最高院裁定,担心自己贸然起诉平台最后也是既赔钱又耗费精力。
近年来,玖富等网贷平台还全力推动属地化法催,向逾期借款人发起精准催收和法律诉讼,实现了一对一的催收和追责,既保证了催收力度和效果,也提升了催收工作质量,杜绝了暴力催收,让失信者找不到继续逃废债的理由。与此同时,逃废债者因为恶意逾期、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非法处置被封财产,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情况,不听法院禁令实行高消费,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等行为,被判刑者不胜枚举。
无疑,在司法严打逃废债的大环境下,玖富等网贷平台的行动得到了有力支持,并且将持续发挥市场作用。因此,广大出借人朋友可以多关注所在平台讯息,平台一旦推出属地催收诉讼要尽快介入,掌握回款主动权,这样才能早日回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