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山西省省长金湘军主持召开省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取消、下放和调整44项行政审批事项,研究就业困难群体帮扶、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修订等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简政放权,提升行政效能,会议确定,省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44项行政审批事项。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承接工作,细化改革配套措施,规范简政放权程序,让行政审批权配置更加科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审批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及时开展评估问效,研究解决承权单位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持续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助力深化全方位转型取得新成效。
会议指出,帮助困难群众就业,关系群众冷暖、民生底线。要落实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扎实做好我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工作,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举措,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和就业援助动态管理,实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技能水平清、服务需求清,开展“一人一档一策”个性化帮扶和跟踪帮扶,全力促进困难人员就业,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通过新修订的《山西省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矿山安全督导反馈意见,统筹整合驻矿安监员、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和煤矿安全监管专员,重新组建专职履行常态化监管职责的矿山安全监管专员队伍,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创新监管模式,完善监督管理、责任追究机制和有关保障措施。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优选过硬专业人员,加强监管执法作风整治,推动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终端见效,持续提升监管效能,有效遏制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高质量监管保障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