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业性不足、责任心不强,决策支撑作用发挥不够等突出问题,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决定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
本次清理工作范围是山西省评标专家库现在全部评标专家。清理工作重点突出三个方面:
专家基本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核查专家的个人基本信息和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和单位证明或退休证明等)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核查专家的评标申报专业与职称、执业资格或从业经历是否匹配、是否存在弄虚作假。
在库专家是否具备资格:
核查专家是否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核查专家是否因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
核查专家是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核查专家是否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核查专家资格其他应当清理的情形。
专家评标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对招标投标项目进行抽查,发现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包括——
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故意擅离职守,违规传递评标评审信息或进行非正常业务性沟通;
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或无正当理由随意否决投标,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
私下接触投标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且存在不公正评标等违法行为,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接受单位、个人明示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要求;
违规打探项目信息,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
组建或加入微信、QQ等网络通讯群组违规交流、获取项目信息,组织相关利害关系人围标串标;
评标结果公示前,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评标项目情况、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和评标结果;
主动透露或泄露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评审有关情况;
在合法的评标劳务费之外额外索取、接受酬劳;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本次专项清理工作至2024年9月15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