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政府系统承办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应全文公开。同时,适当公开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总体情况、吸收采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政协参加单位对政府工作所提意见建议的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做好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对此做出安排。
为了更好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今后,各地、各部门将按照积极稳妥、逐步深化的原则,不断推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其中,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涉及国家秘密的,依法不予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依法将可公开的内容予以公开。
山西省明确了规范公开主体、公开程序和公开方式,对经审批可以公开的办理复文,应主动予以公开。为增强公开实效,各地、各部门应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多种方式进行公开。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公开后,应及时了解舆情反映,认真做好舆情引导工作,并积极采纳合理建议,切实回应公众关切,不断推动改进工作。
此外,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要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内容。省政府办公厅将加强考核评估,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抓好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