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兴系”诈骗案带来的连环官司,又有最新进展。
5月8日,观察者网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上海金融法院日前对诺亚诉京东等公司的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对于诺亚旗下公司的诉讼主张,法院予以驳回,京东被判无责。这意味着京东无需因诺亚踩雷“承兴系”诈骗案承担所谓“赔偿责任”。
不过,由于目前一审判决处于上诉期,结果暂未生效。此事仍有待进一步观察。
8日晚间,诺亚方面就此事发布了公告
2019年,承兴系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对京东、苏宁等多家电商公司的应收账款,骗取上海歌斐等多家机构的融资款。“刻俩萝卜章骗了300亿”,造成88亿余元的实际损失,此事引发金融圈巨震,公众也为之错愕。
2022年,“承兴系”实控人罗静因合同诈骗、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一审获刑。但此事的“连环官司”并未就此结束:由于踩雷“承兴系”,有投资者向上海歌斐等机构发起了诉讼,上海歌斐又向京东等公司发起了诉讼……
先遭遇“李鬼”假冒,又“躺枪”连环官司,京东因此事成为外界关注焦点。但不容忽视的是,“承兴系”骗局背后,受伤的还是无辜的投资者和合法经营的企业。通过法院材料,我们试图接近这一系列事件的详貌。
先遭“李鬼”、又遭起诉,法院一审宣判:京东无赔偿责任
京东“躺枪”300亿金融诈骗案,主角其实是诺亚财富和“承兴系”公司。
2015年2月至2019年6月期间,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诚”)、广东承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承兴”)等“承兴系”公司,利用其与京东贸易等公司开展采购业务的供应链贸易背景进行融资。
通过伪造京东贸易印章,并伪造相关购销合同等底层资料,“承兴系”公司虚构了对京东的应收账款债权,然后又以虚假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诱骗被害方——诺亚财富下属的上海歌斐等公司,签订合同并给付钱款。
公开报道显示,截至案发,“承兴系”公司共骗取被害方300余亿元,实际造成88亿余元损失,其中歌斐资管损失34亿余元。随后,歌斐资管和自言租赁将京东贸易和“承兴系”等公司告上法庭,索要投资损失。
“承兴系”公司背后的女人——罗静,此前已因罪获刑
在历经近五年的诉讼后,上海金融法院于今年4月30日对这两起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承兴系相关公司广东中诚实业、广东承兴控股被判向上海歌斐支付34.1亿元,向自言汽车支付8500万元。京东贸易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5月8日,诺亚方面发布公告,同步此案相关判决结果。不过,对于与京东有关的部分诺亚方面进行了模糊处理,描述为“上海歌斐针对共同被告人提出的其他索偿被上海金融法院驳回”,并未具体指出京东的名字。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这两起案件一审判决还处于上诉期,判决结果暂未生效。
京东躺枪、实则被围猎:揭露承兴系诈骗案关键细节
“承兴系”公司及人员,是如何假冒京东,瞒天过海的?
据报道,在诺亚向京东确认应收账款转让过程中,“承兴系”公司安排人员,在京东截留了快递,盖上“假章”后,再假冒京东寄回诺亚财富。更离谱的是,“承兴系”公司还安排人员,用假工牌在京东场地内应对了诺亚方面的上门调查。
不难发现,“承兴系”造假过程中,京东等公司并无工作人员参与或知情。发生在京东公司相关的诈骗行为,也都是承兴系人员以伪造工牌、冒用身份、利用快递员等方式,在歌斐基金团队高级副总监方建华的配合下完成的。投资者利益受损,责任主体仍在承兴系的诈骗行为和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不力。法院文件展示的细节也能证明这一点。
例如诺亚员工方建华(后因受贿获刑)等人,曾前往京东北京办公场地进行现场访谈。承兴系员工假冒京东工作人员,在大堂会客区域进行了接待。京东的场所管理并无问题,问题在于承兴系员工利用京东供应商的身份提供预约码,让诺亚“内鬼”入场,京东对此事毫不知情,更遑论预见和防范“承兴系”公司的欺诈。
歌斐方面曾向京东邮寄《应收账款转让确认函》来核实其真实性,也遭遇了类似问题。根据承兴系公司提供的材料,诺亚方面将文件寄给所谓的“京东人员”。承兴系公司员工将有关文件精准拦截,并在加盖“萝卜章”后通过邮政寄回。EMS邮件信息是京东的地址,但事实上京东对此事并不知情——退一万步讲,即使拦截行为发生在京东的办公场所,也是因为快递工作人员违规交付了文件。这显然是一场精心设计的围猎。
导致诺亚财富投资者利益受损的主要原因,并非京东之“过”——一审判决也能证明这一点。案件关键是承兴系的诈骗行为——京东也是受害者之一。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作为财富管理公司,诺亚很少提及自身问题,反而紧抓京东不放,甚至将其诉诸公堂,连财务发票和POP业务模式也要被拎出来“躺枪”?这又是为何?
财富管理机构,应做好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看门人”
2019年,承兴系公司“东窗事发”,其实控人罗静因合同诈骗、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其妹妹罗岚及时控公司多名员工涉刑。刑诉案件尘埃落定后,投资者要向有关机构讨回损失,本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据《界面新闻》报道,2020年8月,诺亚财富和涉“承兴案”投资者达成和解协议,当时818名受影响客户中的约67.5%相关投资者接受上述和解,而诺亚财富也对相关损失进行兑付,并一次性计提18.3亿元,其中包括向未“换股”投资者兑付的约5.3亿元的其他和解方案。
事发后,诺亚却转身起诉京东,向其索要投资损失,本就充满争议。据此前媒体报道,有歌斐资产相关爆雷产品投资者认为,诺亚是“以京东为挡箭牌,安抚人心”;“刑事审判结果已出,判决中根本未涉及京东,民诉只是借口,毫无意义。”
2023年12月,承兴案再次发酵。京东、歌斐隔空回应,火药味渐浓。
京东发布声明称,作为“承兴案”中毫不知情的受害者,京东被卷入历时四年的恶意诉讼,声誉和权益遭受重大损失。诺亚财富反而对京东发起诉讼,京东表示匪夷所思。“诺亚财富在一审宣判后发起对京东的恶意诉讼完全是混淆视听,推卸和转嫁责任,继续误导投资人和广大公众来为自己寻找‘替罪羊’。”
诺亚方面则争锋相对地回应称,“并于近期开庭审理,在此司法审理的关键时刻,诺亚对京东集团突然发出该份情绪激烈的声明表示不解。同时诺亚呼吁,京东集团可以将自己“100%躺枪”的具体证据以合法合规的方式递呈法院。”
如今法院一审判决出炉。对于诺亚方面的主张,法院进行了逐条评议。虽然案件尚未最终“定性”。但各类细节的公开,足以为投资者和普通公众,提供更多接近此案的可靠材料。诺亚投资者权益损失是否是京东的“责任”,公众自有公论。
5月8日,多家媒体对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进行了报道。在各界讨论京东无赔偿责任的同时,诺亚财富本身也引发了不少人关注。财富管理公司是投资者权益的“第一责任人”,积极检查内部可能存在的漏洞,才能更好地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事实上,关于诺亚财富的讨论和质疑,从来都没有停止过。
据《南方都市报》2023年11月报道,东方财富网股吧等处流传的《致汪静波、上海歌斐及诺亚正行的联名公开信》。根据当时的和解方案,投资人可以将自己的投资金额,以49美元/股左右获得对应诺亚控股的受限股票,这部分股票将在十年内逐步解禁。接受和解的投资者则需要放弃对诺亚控股及相关方的全部索赔。
事实上,港股诺亚控股的股价,已经跌到了低位。“十年内逐步解禁”,于受损的投资者而言更是天堑。据报道,《联名信》就曾质疑:“在剥夺份额持有人知情权和份额持有人大会决策权的情况下,这样的和解方案有没有公平可言?”
“财经无忌”2023年12月文章曾爆料,在发行和销售涉案的创世核心系列私募基金前,诺亚旗下的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曾在内部培训特别强调,为避免萝卜章风险,“应收帐款转让确认函”必须面签。但根据罗静案判决书显示,面对100多亿的应收账款,诺亚财富方面的基金经理、产品经理、风控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和负责人,并未按规定流程对应收款帐的真实性进行必要核查。
据报道,《联名信》也曾追问,“贵方(诺亚)既然标榜自己如此专业,那怎么可能在交易中仍然认可京东的萝卜章呢?贵方应当核实的内容和步骤到底落实了哪些?如果不是故意降低智商和风控标准,贵方可能被承兴和罗静诈骗吗?”
媒体报道称,在一篇题为《诺亚爆雷:成因、影响及展望》的文章中,任泽平也指出承兴事件两大问题:其一为交易结构不合理,风险较低的资产匹配成本较高的资金,资产真实性存疑;其二为歌斐资产未审查事件真实性,内部合规风控不严,未要求京东对交易合同进行面签和确权,尽职调查管理存在漏洞。
投资有风险是常识。但诺亚财富屡屡暴雷,不由得让人感到反常。
据统计,近年仅权威媒体重点报道、引发公众广泛关注或监管部门警示处罚的诺亚暴雷事件,就多达12起,涉及金额超百亿。京东也曾在其报道中提及这一点,对此,诺亚方面的回应是“侵犯名誉”。这进一步加剧了外界的质疑。
据国内媒体报道,锦天城律所多位律师曾共同发出《关于警示创世核心基金卖方机构涉嫌合同诈骗并要求卖方机构积极履行兑付和赔偿责任的律师公函》。函件强调,基金投资人才是诈骗案件的实际受害人。
“若没有作为销售机构和管理人的贵方以虚假的应收账款和夸大的宣传向投资人一对一销售从而募集资金,交付资金,承兴公司根本无法实施诈骗。贵方显然是诈骗案的实际参与方。”
或许相比于跟京东口水仗、打官司,诺亚更应该倾听外界的声音。
前有法院的一审判决,后有投资人的心声诉求、律届舆论界的多方讨论,相信承兴系诈骗案背后的连环官司将在不久后走向自己的尾声。但连环官司带给我们的讨论和思考,将会一直延续下去。
连环官司不应本末倒置。案件的核心是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绝不能被姑息。财富管理机构从投资行为中获得回报,自然有义务当好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看门人”——无论是哪家财富管理机构,都应该具备与其经济回报、社会评价匹配的能力和品德,主动做好调查和核实等工作,不然伤害的只能是投资者和公众。
结语
诺亚踩雷承兴系并非个例。所谓的“京东赔偿责任”,恐怕从一开始就让人难以信服。平台应该依法承担有关责任,但不应承担与之无关的赔偿责任。明是非,辩曲直,无论是对企业也好,对投资者也好,受害者有罪论可以休矣。
2023年10月,上海法院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其中一例是“某保理公司诉某贸易公司保理合同纠纷案”。案中的贸易公司将与电商平台的应收账款转给保理公司,但合同印章系伪造,代表电商平台确认债权转让通知的工作人员身份也系伪造。
法院认为,保理公司仅以贸易公司提供的《大单采购合同》及“某大型电商平台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作为查核基础,未通过独立公开渠道与电商平台取得联系,未发现基础合同及《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确认》中电商平台合同专用章虚假。故保理公司在该案中要求电商平台承担《保理业务合同》约定的《大单采购合同》项下合同债务,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也为外界了解此类案件提供了参考。
法院一审判决已经出炉,承兴诈骗案引发的歌斐诉京东案,也将走向关键节点。相比于会不会有下一个“承兴诈骗案案”、“歌斐诉京东案”,或许更为重要的思考是:无论哪个行业,任何企业都应该坚实守好自己的岗位,对自己的用户负责。莫让信任被错付,莫让无辜者躺枪,才能共同创造良好互信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