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分局刑警大队南城中队办案民警经过精心摸排,深度研判,成功捣毁一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犯罪团伙,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查获用于制假的各类设备6部,各类假证1358个及假章260枚。
经查,犯罪嫌疑人朱某华(男,34岁,湖南省人)2023年2月从湖南老家来到盐湖区,租用民房、购买设备,大量制作假证、假章、假公文,进行外销牟利。犯罪嫌疑人王某旭(男,35岁,盐湖区人)、王某生(男,58岁,盐湖区人)、郭某(男,40岁,万荣县人)三人充当非法中介,通过联系朱某华,多次购买各类“三假”(假公章、假文书、假证件)证件,用于贷款诈骗、租车诈骗、抵押诈骗、学历诈骗,为自己和他人获取非法利益。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华、王某旭、郭某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王某生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