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发布的案例是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涵盖刑事、民事及公益诉讼等不同诉讼类型……”4月1日,法护黄河润三晋——黄河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主题采访活动采访团走进运城市万荣县,在一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发布会中,了解到了黄河长治久安中的司法力量。
护佑黄河安澜,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用制度和法治力量守护好母亲河。2024年4月1日,是黄河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也是黄河·汾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设立三周年。这场由运城中院举办的发布会围绕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利用制度、加强黄河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服务保障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发布了2022年至2023年运城法院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发布会现场
“罚只是手段,震慑效果更加重要。”运城市中院副院长杜峰彦表示,周边居民往往缺乏法律意识,对于非法采砂等行为认识不足,而在集中办理部分案件后,使得民众意识到了非法行为的破坏性,涉河违法案件明显减少,黄河生态也得以保护。
作为全省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黄河·汾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成立于2021年3月22日,由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和山西黄河河务局在运城万荣庙前站河汾交汇处,形成了“审判+检察+生态”司法保护合力,为黄河安澜提供了司法保障。
▲运城市中院副院长杜峰彦接受现场采访
“万荣河务局按照‘行业主导、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提质增效’的原则,围绕联合巡查、联合执法、联席会商、信息通报等制度,建立了万荣黄河水行政联合执法协作平台,构建了 ‘司法协作圈’和 ‘联合执法圈’。”万荣黄河河务局水政科科长赵端介绍,“司法协作圈”即河务部门与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建立的协作衔接机制,“联合执法圈”即河务部门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林业、水利等相关涉河职能部门建立的联合执法机制。
▲黄河·汾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卜文礼介绍,山西正通过延伸审判职能,构建全流域司法保护格局。一年来,针对黄河流域区域特点,在生态功能脆弱及重点区域,持续推进“司法基地+专业法庭”模式,共设立河曲黄河湿地、汾河、芦芽山、五台山、北武当等5个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和15个环境资源专业法庭,构建全流域司法保护格局。至今,我省共设立司法保护基地10个,专业环资法庭43个。
黄河保护,法治先行。《黄河保护法》是对政府责任要求最多的法律之一,共有84条有关政府责任的规定,占法律条文总数的68.8%。《黄河保护法》实施后,省委省政府聚焦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战略决策,出台《关于做好治水兴水大文章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8个重要文件,搭建了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的“四梁八柱”。
▲山西河务局副局长潘正彬介绍山西河务局“河地融合”策略
“我们聚焦‘河地融合’打开新局面,会同省高院、检察院、水利厅召开服务保障山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分别与忻州、吕梁、临汾、运城4市16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河道管理工作座谈,与运城市多部门签署《服务保障黄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作意见》。”山西河务局副局长潘正彬介绍,山西河务局正通过“江河战略”持续强化山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顶层设计。
河道治理有序,生态恢复向好,鸟群啾啾而鸣,植被扮绿河畔……一路由南向北,沿黄而行,山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吕琪频频举起镜头记录三晋大美黄河图景。“这次的活动主题是《黄河保护法》正式实施一周年,所以一路上我也更加关注各部门联合执法这个领域。万荣环资审判法庭让我印象深刻,但是印象更深的是一路所见的黄河生态,‘法’已经体现在每一处流域的治理成效之中。”吕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