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霍州煤电集团紫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因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被处罚。
2024年1月17日至2月4日,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市政府《社情舆情民情事项交办单》转办的线索对霍州煤电集团紫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规范建立煤矸石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未如实记录煤矸石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款之规定,参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G-7罚款幅度裁定,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8.6万元。
来源:中宏网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