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上市公司,喜欢把自己的业绩“搞”得十分华丽,好像是赚得盆满钵满,却不知道这样做其实是在给自己挖坑,给投资者套鞋。
日前,化工企业世龙实业(002748.SZ,股价7.79元,市值18.7亿元)就因涉嫌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被江西证监局拟罚款280万元,而且公司董事长汪国清还收到了证监会的警示函。这不禁让人想问,年报虚假记载行为究竟有什么好处,为什么还有上市公司愿意冒这个风险呢?
据江西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世龙实业的全资子公司江西世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与相关客户开展无实物流转、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虚增了自己的营业收入、成本和利润。其中,2019年虚增了573.1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的29.09%;2020年虚增了1178.4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的6.62%。
这些数字看上去似乎不多,但如果用来展示自己的盈利能力,那就是相当可观的了。而且,作为一家上市公司,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实现如此快速的增长,不仅可以吸引更多投资者的关注和信任,还可以提高自己的估值和融资能力。
时任总经理张海清、时任副总经理汪大中等高管,忍不住诱惑,参与供应链虚假贸易,并将这些虚增的业绩揉碎到了年度报告中。这样一来,不仅可以“美化”自己的业绩,还可以享受更高的薪酬和奖励。但是,他们却没有料到,虚假的东西终究是撑不住的,最后还是会被查出来,并且受到法律的惩罚。
年报虚假记载行为,不仅损害了上市公司的声誉和信用,还搞乱了证券市场的秩序和节奏。投资者在选择投资标的时,往往会参考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和业绩表现,而如果这些数据和表现都是虚假的,那么投资者就很难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甚至有可能会因此遭受重大的损失和伤害。这样一来,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的信任和信心就会大打折扣,甚至会选择放弃投资,从而影响市场的活跃度和流动性。这恰恰是上市公司所不愿意看到的。
作为上市公司,年报是一份很重要的财务信息披露文件。它不仅是上市公司向外界展示自己经营成果和贡献的“成绩单”,还是投资者和监管部门了解和评价上市公司的“参考书”。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的形象和信誉,也关系到投资者的权益和利益。如果上市公司故意“抹黑”自己,那么就是在公开市场上玩弄弄虚作假、欺诈。这种行为是不可能长久的,也不可能得到幸福的。
世龙实业的案例,给我们一个很好的启示:不要拿虚假的东西冒充真实的、不要为了一己私利而去损害他人和社会。只有真诚、勤劳、负责任地去经营、去创新、去回报,才能够取得持久的成功和价值。希望世龙实业能够吸取教训,改过自新,真正成为一家受人尊敬和信赖的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