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检察环节的具体案件都是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检察产品”,每一个案件都关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静乐县人民检察院聚焦维护公平正义,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始终秉持为民初心,依法能动履职,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和关切。
聚焦群众关切,维护公平正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面维护社会环境安全稳定,是检察机关职责所在。静乐县人民检察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综合考虑法理情理,将群众反映的热点痛点作为检察办案的重点。依法严惩盗抢骗、黄赌毒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同时,秉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办案理念,在小案中传递公平正义与司法温情,展现检察担当。如办理李某某交通肇事案等案件中,多次走访了解双方当事人,帮助化解矛盾,积极促成双方和解,让检察办案围绕民生大事开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办案效果的有机统一。
做实双向保护,撑起“未检”蓝天。保护未成年人是一项社会化、系统性工作。静乐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融入“六大保护”工作,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严重犯罪的涉罪未成年人,该严则严;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坚持“零容忍”态度,从严从重打击。为全面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建立“一站式”办案中心,集询问、心理辅导、帮教于一体,力争帮助未成年人走出困境。如在办理一起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中,该院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专业帮教团队,定期开展心理测评,帮助其重新回归社会。深化综合履职,深挖案件背后隐藏的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线索。如在一起诈骗犯罪案件中,发现有未成年人充当电信网络犯罪工具人的线索,该院及时向公安、网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结合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制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入职查询制度》等文件,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遵循。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以充分的检察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倾力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情。案子办完了,损失却无法弥补,是案件办理中常常会遇到的问题,也是引发当事人申诉上访等事件的重要诱因。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静乐县人民检察院坚持能动司法,以“应救尽救”的司法态度,为困难群众送去关怀,救助人数达40余人。其中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被害人因得不到赔偿,一时支付不起医药费,准备放弃治疗。为解燃眉之急,该院刑事检察部门与控申部门及时行动,快速办理相关手续,为被害人申请到救助资金1万元。
以公开促公正,落实听证制度。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创新途径,也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有力举措。该院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监督检察办案,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听证范围覆盖面涉及到拟不起诉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司法救助案件等,全年开展听证案件20余件。在听证过程中,检察官主动听取各界代表意见,延伸检察视角,打破专业壁垒,拓宽了办案思路,同时以看得见的形式释法说理,让听证会成为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司法办案的正当途径,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和参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