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讯(记者王佳丽)今天,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通报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井下煤仓“3·11”溃仓事故。
通报指出,2024年3月11日22时45分许,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井下煤仓发生一起溃仓事故,已造成6人遇难,另有1人仍在紧急搜救中。事故地点位于10#煤北胶带大巷机尾煤仓,因给煤机出煤不畅,矿方安排现场检修,在检修过程中煤仓内的煤泥突然涌出,将7名作业人员掩埋。该起事故是吕梁市继2023年12月13日山西焦煤集团华晋焦煤沙曲一号煤矿较大煤仓事故后,又发生的一起煤仓溃仓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从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严格煤仓设计及日常管理维护、强化清理煤仓等危险作业管控、严格监督检查执法、严肃事故调查处理等6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煤矿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煤仓安全管理分管领导、具体牵头管理部门和机电运输管理、生产技术、安全监管、通防、调度等部门的责任以及每个煤仓具体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和安全责任人;应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包括设计、安装使用、安全管理、日常巡检、检修维护、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监督检查、防止堵仓溃仓、停复用管理等方面的煤仓全周期管理制度;要创优煤仓及相关设施设备设计和改造,严格落实煤矿设计规范要求;加强日常管理,煤仓附近应设置安全警示,煤仓上口必须设置防止人员、物料坠落等安全设施,合理确定存煤仓位,严禁煤仓兼做流水道。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严格执法,督促煤矿企业落实煤仓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检维修、特殊环节、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全面排查煤矿各系统和设备带病运行等重大事故隐患,坚决打击整治煤仓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行为,严防各类煤仓事故发生。同时,针对该起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真正做到“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严防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