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王学钧
一张网传截图,把名不见经传的太原师范学院送上了热搜。
截图显示的是,《太原师范学院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中的这样一项规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来校工作满五年,如未能晋升副教授(已达副教授任职条件因指标原因未晋升除外),本人需服从学校安排转到后勤、保卫等服务保障岗位。”
看到这项规定,许多人上网发声,大呼不解。对涉事学校而言,这一“舆情”也许纯属意外。其实,这样一所极普通的地方院校,硬要向某些科研名校“看齐”,对新引进的博士搞如此严厉的“非升即走”,想不引发质疑也难。
在普通本科高校正向应用型大学转型的今天,像涉事学校这样的高校,是否有必要向那些科研名校“看齐”——为“催生”科研成果而对引进博士搞“非升即走”,这本身就是个问题。就算想这么搞,也不具备科研名校那样的条件。在科研资源和晋升指标都很有限的情况下,也像实力雄厚的科研名校那样给引进博士“施压”,这未免太“自不量力”了。
何况,即便是在科研名校,人们对“非升即走”也一直有不同的看法。用这种办法管理引进博士,固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他们的科研潜力,倒逼他们快出成果多出成果,但是,也容易产生显而易见的副作用——重压之下,一些人可能会因急功近利而在科研上粗制滥造弄虚作假。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涉事学校给未达标博士设计的“归宿”——服从学校安排,转到后勤、保卫等服务保障岗位。正如有人所评论的,让博士去干后勤当保安,这也太“暴殄天物”了!这当然并是说干后勤当保安就低人一等,而是说让好不容易引进来的博士去从事这类工作,也太不把“高层次人才”当回事了。
实在不想让引进博士继续待在教学科研岗位上,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让他们走。像涉事学校这样,不放人家走,还不容置喙地打发人家去干后勤当保安,不仅是一种严重的人才浪费,更是一种没把引进人才放在眼里的“霸王条款”。事发之后,校方辩称这么做是为了激发引进博士的上进心。其实,在不少人看来,这更像是对未达标博士的一种羞辱。
考虑到按照既定的政策,引进博士至少要跟太原师范学院签八年的合同。博士五年未升副教授就得去干后勤当保安,这一“设计”似乎还很“阴损”——更像是逼着这些博士“主动毁约”,以减少校方的“负担”。
当然,板子也不能全都打向涉事学校。这些年,高校管理者面对的一个突出难题是,来自上级部门的评估指标太多太细,有些指标太急于求成,承受的考核压力很大。也许,涉事学校在引进博士管理上的“动作变形”跟这一点不无关系。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需要改变的就不只是涉事学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