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警示的作用,近日,运城市中心医院、绛县纪委监委、绛县人民医院8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了绛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赵某某犯受贿罪一案的庭审。
庭审现场气氛庄严、秩序井然、程序严谨,庭审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有条不紊地进行。随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的展开,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就指控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控辩意见。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至2023年,被告人赵某某利用担任某医院设备科副科长的职务便利,为21家医疗器械供应商在费用结算审批、医疗器械购置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21家供应商共计212万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赵某某的刑事责任。被告人赵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
近4个小时的庭审,
深刻剖析了赵某某一步步滑向犯罪深渊的全过程,旁听人员直观了解到被告人的犯罪过程,深刻感受到法律的权威与公正,目睹了违法犯罪的惨痛后果。此次公开庭审,为“法庭现场”赋予了“廉政课堂”的功能,充分发挥了刑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为旁听人员敲响了拒腐防变的警钟,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