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助力规范省城眼镜市场经营秩序,3月5日,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发布信息,检察机关深入开展隐形眼镜等第三类医疗器械行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以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眼睛上的安全”。
经过前期多方查证、咨询,明确隐形眼镜及护理液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基础上,检察机关干警利用“企查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平台进行大数据比对。对辖区内的眼镜店、美妆店等开展实地走访调查,摸清相关企业无证经营隐形眼镜、护理液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违法事实后,迅速立案,并向相关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磋商函。行政机关采纳检察机关意见后,对涉案的违规经营主体作出处罚决定,并对辖区内眼镜经营单位进行集体约谈,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签订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经营行为告知书》,切实增强了从业人员的规范经营意识。该案的办理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