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修订《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进一步缩小政府制定价格范围】《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进一步明确政府制定价格的权限范围,将政府制定价格的范围进一步缩小为“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新《规则》还补充规定:政府制定价格还可以参考联系紧密的替代商品或服务价格;为强化对垄断行业的约束,明确规定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应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
【国家发改委修订《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进一步缩小政府制定价格范围】《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进一步明确政府制定价格的权限范围,将政府制定价格的范围进一步缩小为“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新《规则》还补充规定:政府制定价格还可以参考联系紧密的替代商品或服务价格;为强化对垄断行业的约束,明确规定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应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