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消息,经部门联审、专家评审,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初步确定了山西省16个文保项目拟列入国家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储备库项目。
2020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启动“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储备库编制工作,旨在进一步推动完善全国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文化自然遗产保护水平,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和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时期,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国家公园等重要自然遗产保护展示、重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5个类型项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关于开展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储备工作的相关通知精神,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省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省有关单位及各市开展了项目谋划、申报工作。
据了解,这16个文保项目涉及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等保护提升、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利用和考古发掘、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重要自然遗产地保护展示等类型,其中太原市3个、大同市1个、忻州市1个、晋中市2个、运城市4个、临汾市3个、朔州市1个、吕梁市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