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月31日讯(记者马永亮)今天,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高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发放高龄津贴的通知》,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我省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实现全覆盖。
实现适度普惠。具体津贴补助标准由市县自行确定,省级财政按照分档分类的原则给予补助支持。具有山西省户籍且年满80周岁即可享受,以公安部门制发的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达到年龄条件的当月即可享受高龄津贴。实行两个动态调整。高龄津贴标准动态调整,即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高龄津贴标准。高龄津贴发放对象动态管理,除首次享受,需调查核实建立高龄老年人管理档案外,之后,依托信息化手段进行动态管理。
实行社会化发放。高龄津贴纳入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高龄津贴发放对象手中。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全覆盖,对我省养老保障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我省社会福利制度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的一项重要内容。全省财政部门协同行动,足额保障,努力实现老有所“补”、老有所“护”、老有所“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