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志霞)1月29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促进稀有剧种传承均衡性发展和戏曲艺术繁荣,山西省制定了《稀有剧种保护资金管理办法》,将稀有剧种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2023年下达市县稀有剧种保护资金2125万元,全省67个有资质的文艺院团全部受益,公益性演出场次由2600场增加至4250场,增加了1650场,为农村社区提供了更多百姓喜闻乐见的本土特色戏曲演出,丰富了群众精神生活。
山西是中国戏曲艺术的发祥地之一,享有“戏曲摇篮”的美誉。汉代就出现了戏曲萌芽,元代时成为全国戏曲艺术的中心,目前所发现的元代戏台基本都在山西。据2016年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结果显示,山西现存剧种38个,剧种数量位居兄弟省份之首。但除去4个保护传承较好的本土剧种及3个外来剧种外,剩余31个本土剧种从覆盖区域、受众、传承院团数量等方面衡量,已属于稀有剧种。
为支持稀有剧种传承发展,中央财政从2021年起,通过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每个稀有剧种每年100场演出,购买标准为5000元/场,山西省26个剧种38个院团受益。从2023年起,山西财政参照中央财政补助办法,制定《稀有剧种保护资金管理办法》,将31个稀有剧种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购买单价仍参照中央标准5000元/场,由单一院团传承的剧种,年购买场次仍为100场;由多个院团传承的剧种,每个院团年购买场次最低为50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