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汉商集团发布《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该公告主要针对卓尔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阎志持股比例达30%这一权益变动。公告表示,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以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动。
这条公告看似十分普通,却隐含了一场长达5年的股权争夺战。
卓尔控股5年6度举牌汉商集团
自2012年9月首次举牌汉商集团以来,阎志及其旗下卓尔控股,便开始对这家国资背景的商业上市公司频频增持。
2012年9月13日,卓尔控股及阎志合计持有汉商集团股份数第一次越过举牌线,达到5.07%。
2012年11月13日,卓尔控股及阎志合计持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5%。两个月的时间,卓尔控股对汉商集团3次举牌。
2013年3月4日,卓尔控股及阎志合并持有汉商集团股份达到349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卓尔控股完成了对汉商集团的第4次举牌。
2015年9月2号,卓尔控股及阎志合并持有汉商集团股份4364.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卓尔控股对汉商集团实现第5次举牌。
2017年9月8日,阎志及一致行动人卓尔控股合计增持公司0.0901%的股份,由此二者合计持有公司5237.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
至此,5年时间里,卓尔控股对汉商集团进行了6次举牌,一举达到“要约收购”的红线。
而第6次举牌过后,更有两个数字引起市场的强烈关注:
1、卓尔控股董事长阎志在9月7日增持公司股票500股,金额只有9305元。
2、目前卓尔控股和阎志合计持股52372546股,另一大股东汉阳国资持股52372433股,卓尔方面只多出113股。
卓尔控股为何如此中意汉商集团
5年时间,完成6次举牌,卓尔控股对汉商集团的“喜爱”不言而喻。
而卓尔控股,作为中国企业500强,专注于企业供应链物业服务,打造专业交易平台,为客户提供物业、物流、港口、金融、传媒、交易服务。
旗下拥有卓尔发展集团、中国基建港口集团、卓尔棉业集团、卓尔文旅集团、卓尔航空集团、卓尔传媒集团等六大产业板块,为三家上市公司--卓尔集团(02098.HK)、中国基建港口(08233.HK)、兰亭集势(NYSE:LITB)第一大股东。公司总资产逾500亿元。
此外还有:卓尔棉业集团、卓尔文旅集团、卓尔航空集团、卓尔传媒集团等四大产业。
对于增持汉商集团,卓尔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阎志一直以来的说法是:
第一,公司及一致行动人阎志增持汉商集团股份的目的是出于对汉商集团发展前景看好;
第二,公司及一致行动人阎志短期内不再增持汉商集团股份,公司尊重并不改变现有经营管理团队;
第三,公司希望与汉商集团建立更加紧密的业务和战略合作关系。
资料显示,阎志控制的卓尔控股主营业务为开发商品出租或出售,而汉商集团的核心资产也是大量的商业物业,租金是收入的主要来源。
公开资料显示,汉商集团目前在武汉核心商业圈的自有物业资产已经超过30万平方米。
除商业地产外,按照介绍,汉商集团及子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还包括零售、会展,零售主营业态有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和专业店,经营模式是联营+租赁+品牌代理。
阎志的卓尔控股拥有三家上市公司,都是在香港上市,唯独没有A股上市公司,再加上汉商集团的业务契合卓尔控股的主业,中意汉商集团也是理所当然。
汉阳国资终于坐不住了
面对卓尔控股如此高调的,新一轮的增持和“试探”,汉商集团实际控制人汉阳国资终于有了实质性的回应。
而在此之前的五年时间,实际控制人汉阳国资并未有太多回应,只是将持股比例从最初的26.62%,增加到30%这一“要约收购”水平。
在2017年9月15日晚间,汉商集团披露的汉阳国资的回复中,汉阳区国资办表示了三条意见:
一是将通过增持汉商集团股份,保持在汉商集团第一大股东的地位;
二是为了巩固国有控股权,决定将于近期向汉商集团其他股东发出收购不低于汉商集团总股本5%股份的要约,具体方案将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聘请专业财务顾问和律师进行论证后实施;
其三,卓尔控股及一致行动人阎志本次增持前,未与汉阳区国资办进行沟通及达成任何协议。
持股30%也可不触发“要约收购”条款
继汉阳国资的回复之后,至9月18日晚间,汉商集团披露了来自阎志方面的回复:
卓尔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阎志表示,同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在未来12个月内无意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不会增持汉商集团股份。
此外,卓尔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阎志还表示:
未来12个月不存在改选董事会的计划和安排;未来12个月不存在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和安排;未来12个月无其他筹划重大事项的计划和安排。
对于增持汉商集团股份的资金来源,卓尔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阎志称为自有资金。
双方的态度,一刚一柔。
据此业内人士表示:“虽然汉阳国资方面的要约收购细节暂时没有披露,但其没有选择爬行收购而直接表态将进行不低于5%的要约收购,这表明汉阳国资捍卫控股地位的决心明显。”
而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教授吴先明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分析,汉阳国资表态将进行至少5%的要约收购,肯定是有利于巩固其控股地位的,但从阎志方面回复上交所问询函的时机和措辞来看,其也自有打算。
吴先明表示:“阎志方面晚于汉阳国资方面回复上交所问询,说明其可能在观察。毕竟和国有企业打交道,民营资本比较谨慎,他们此番回复可能是经过深思熟虑。而且从目前回复函来看,虽然表明了12个月内不再增持无意控股权,但是12个月时间并不长,这只是一个有限的条件,他们或许在等待时机。”
根据吴先明的说法,卓尔控股及阎志此轮增持至30%的高调“试探”,或许也是因为目前自由增持超30%也可不触发要约收购。这样,在与汉阳国资的较量中,则进可攻,退可守。
根据证监会最新于2015年5月8日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中的规定,“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目前双方持股比例如此之接近,未来会否再起争夺,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