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积极探索“1+3+N”多元解纷模式(围绕一个核心、落实三项机制、凝聚N方力量),将矛盾纠纷在源头化解,全面夯实辖区社会稳定基石。
围绕一个核心。兴县以党的领导为核心,县委制定《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大化解”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考核序列,提升工作质效。印制平安建设工作指导手册和全科网格员工作手册,分发给各乡镇、县委平安兴县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村(社区)党组织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走村入户抓落实。截止去年11月底,全县各级各部门共走访9423人次,整治化解矛盾624件,化解率同比上升28.3%。
落实三项机制,落实排查机制。发挥村(社区)熟悉村情民意的优势,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做到排查全覆盖。乡镇整合基层政法单位、信访部门、人民调解等力量,围绕矛盾纠纷频发、易发领域开展大排查,对矛盾纠纷做到先防范、早发现、快处置。落实化解机制。村(社区)发挥党员干部、网格员、调解员作用,采取换位思考、亲友疏导等多种途径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乡镇发挥中枢作用,按照交办、自办、转办工作流程,对一般类型的矛盾纠纷,交办村协调化解;对较大矛盾纠纷,由乡镇组织司法所、派出所、调委会等人员分析研判,进行化解;对难以化解的,由县委政法委协调相关部门合力解决。落实联动机制。坚持落实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制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包联化解重点疑难案件,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协调相关部门,合力化解。县委政法委牵头抓总,定期召开周例会、工作联席会,组织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分析研判矛盾纠纷存在的症结,协调解决矛盾的堵点难点问题。
凝聚N方力量。将全县244个行政村从261个网格优化为275个,由县委政法委把关,重新招聘录用网格员队伍。组建县级5人,乡级35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发动乡镇干部、村党员干部、“乡贤”“五老”人员、一村一辅警、一村一信访专员等多方力量,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227个村级调委会、15个乡级调委会和1个县级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对全县从事和参与调解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推进调解工作更好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