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部门签订《“京津冀+晋蒙”深化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五大类16项高频业务事项纳入首批“跨省通办”事项清单。这是我省自然资源部门携手陕西、河南开通“跨省通办”不动产登记业务之后,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之一。我省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再添新成员,7个省市区的群众和企业从此无需来回奔波,可以跨省就近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不动产登记是推动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抓手。根据五地签订的《框架协议》,转移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其他登记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五大类16项高频业务事项纳入首批“跨省通办”事项清单,今后将逐步覆盖国有土地上全部房屋登记网办业务,2026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登记服务事项“跨省通办”。首批纳入“跨省通办”的包括五地全域共70个市区,逐步覆盖全部不动产登记机构。
“跨省通办”是如何实现的?据悉,此次五地构建了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为主、线下帮办为辅”的一体化服务模式,通过“收受分离”,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化管理限制。也就是说,针对“跨省通办”事项,通过异地帮办或异地代收的方式,申请人在异地就能完成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再由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审核。申请人可以线上向属地缴纳相关税费、领取电子证照,需要纸质证书的通过寄递方式送达,无需来回奔波。
《框架协议》明确了收件地和办理地的工作职责、业务流转程序等,确保收件、办理两地权责清晰、高效协同。五地自然资源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框架协议》的签署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下营商环境改革的新成果,今后将进一步深化“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服务,持续共享改革成果,动态更新“跨省通办”事项清单,推动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提升,降低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姚青林对记者说:“随着京、津、冀、内蒙古、陕、豫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的打通,将有利于我省进一步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大格局中,可有力促进更多的人才资金涌入三晋大地,为全方位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